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正文內容

浙江要約邀請與要約要的識別方法

法律咨詢網(wǎng)2023-12-01 06:27:25合同事務12
浙江要約邀請與要約要的識別方法

一、"浙江省要約邀請的表現(xiàn)及合法性識別方法"

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上的責任。

2、目的不同。要約后,一旦相對人作肯定答復,則合同成立;要約邀請,則不是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它只是喚起別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或使自己能向別人發(fā)出要約的行為。

3、是否明確具體。要約必須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條款。而要約邀請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條款。

4、針對對象不同。一般而言要約針對是對象明確而具體,而要約邀請的對象則一般是不特定的大眾。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www.teamresearchwriters.com/news/article/711838.html

分享給朋友:

“浙江要約邀請與要約要的識別方法” 的相關文章

委托合同糾紛案由及委托合同與委托代理的區(qū)別

委托合同糾紛案由及委托合同與委托代理的區(qū)別

一、委托合同糾紛案由具體叫什么?委托合同與委托代理區(qū)分是怎么樣的 委托培訓以個人名義簽訂,合同如果沒約定資質條件,事后以此反悔是沒有法律依據(jù)的。委托合同的標的只限于法律行為,它是委托代理的發(fā)生根據(jù)。故受托人在委托權限內與第三人所為法律行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擔。一、委托合同與委托代理區(qū)分在實踐中經(jīng)常...

贈予合同如何生效?

贈予合同如何生效?

一、贈予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贈予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約束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當事人應當依合同的規(guī)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當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對內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循合同的規(guī)定,依誠實信...

法律規(guī)定簽訂合同時,收取定金的收據(jù)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規(guī)定簽訂合同時,收取定金的收據(jù)有法律效力嗎

一、簽訂合同時,收取定金的收據(jù)有法律效力嗎,法律有哪些規(guī)定 定金收據(jù)是支付定金的一個憑證,代表雙方達成了定金合同,適用定金法則約束雙方,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合同的效力無效合同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區(qū)別

合同的效力無效合同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區(qū)別

一、無效合同和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的區(qū)別 可撤銷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qū)別是第一、二者產生的原因不同??勺兏?、可撤銷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欺詐脅迫且不危害國家利益;而無效合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等。第二、認定程序的啟動不...

合同違約時,違約金和損失賠償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合同違約時,違約金和損失賠償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一、合同違約后,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1、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時候,可以同時主張違約金和損失賠償。民法典規(guī)定,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2、法律依據(jù)《...

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請求撤銷合同的,適用訴訟時效嗎

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請求撤銷合同的,適用訴訟時效嗎

一、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請求撤銷合同的,適用訴訟時效嗎 1、當事人請求撤銷合同不適用訴訟時效。2、在可撤銷合同法律關系中,主要涉及三種請求權其中之一是申請撤銷合同請求權,撤銷合同請求權為形成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但適用除斥期間的規(guī)定。3、《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條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