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勞動仲裁的時效規(guī)定及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仲裁時效

一、"公司拖欠工資勞動仲裁的時效規(guī)定是多久?"
針對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申請勞動仲裁是沒有時效限制的,如果因為公司拖欠工資和公司終止的勞動關系,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不過,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之前以其他合法方式和用人單位討要工資的,可以中斷仲裁時效。
二、離職后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規(guī)定主動離職后公司不發(fā)工資
主動離職后公司不發(fā)工資的,申請勞動仲裁的仲裁時效是一年,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正常情況下因為拖欠工資發(fā)生的爭議,申請仲裁是不受時效限制的,可是,若雙方已經(jīng)終止了勞動關系,員工需要在法定仲裁時效內追討工資。
三、"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仲裁時效是多久"
1、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guī)定,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p>
2、從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以上是雙倍工資訴訟時效是多久的回答。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27條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27條
四、"未簽訂勞動仲裁時效與仲裁時效分別是多久"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未簽訂勞動仲裁時效是多久,仲裁時效是多久”的解答如下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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