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院量刑指導意見,敲詐勒索罪量刑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敲詐勒索罪量刑的法律依據(jù)有:
一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四是各省市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
安徽省關于量刑指導意見,非法所得上交會輕判嗎,法院可以適當從輕判刑的。
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主動上繳非法所得的,可以作為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的表現(xiàn)之一,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對于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zhì),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shù)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常見量刑情節(jié)的適用:
量刑時要充分考慮各種法定和酌定量刑情節(jié),根據(jù)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實以及量刑情節(jié)的不同情形,依法確定量刑情節(jié)的適用及其調(diào)節(jié)比例。對嚴重暴力犯罪、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毒品犯罪,在確定從寬的幅度時,要從嚴掌握;對較輕的犯罪要充分體現(xiàn)從寬的政策。
北京市量刑指導意見2015,兩個輕微傷能構成刑事案件嗎,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但一般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且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首先,依據(jù)最高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中關于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指導可知,故意傷害罪的危害結果包括三種類型:輕傷、重傷與傷害致死。如果只是導致輕微傷,則不能成立刑事犯罪。
其次,依據(jù)《治安處罰法》第2、19、43條可知,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輕微傷,可由本法進行處罰。實踐中,情節(jié)特別輕微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蛘邭蛩说模楣?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北京高院 量刑指導意見,詐騙罪還錢還用坐牢嗎,仍然是要被判刑的。對于構成詐騙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不能因為已經(jīng)退贓而免除其應負的刑事責任,但如果主動的,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在法院量刑時可以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北京市量刑指導意見2015,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怎么量刑,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三條
安徽省量刑指導意見詐騙,從犯的量刑是怎么規(guī)定的,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三條
安徽高院量刑指導意見,諒解書可以免除刑事責任嗎,有諒解書不可以免除刑事責任,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諒解書只是酌情從輕判決的一個情節(jié),具體怎么判還要法院結合其他具體案情和律師的辯護來綜合確定刑罰。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zhì)的書面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九條
安徽省高院量刑指導意見,犯罪未遂怎么處理,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guī)定:對于未遂犯,綜合考慮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2條
安徽省關于量刑指導意見,刑事犯罪取得諒解書后能否免于刑事責任,有諒解書不可以免除刑事責任,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諒解書只是酌情從輕判決的一個情節(jié),具體怎么判還要法院結合其他具體案情和律師的辯護來綜合確定刑罰。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zhì)的書面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九條
浙江省常見量刑指導意見,對于累犯可以從重處罰嗎,對于累犯可以從重處罰。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guī)定:對于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后罪的性質(zhì)、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輕重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10%-40%,—般不少于3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11條
以上消息來自互聯(lián)網(wǎng),本網(wǎng)不對以上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Copyright @ 2016-2022 || 河南幫幫辦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國家信息產(chǎn)業(yè)部備案: 豫ICP備190066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