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刑事案件,借貸能起訴擔保人嗎,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法律依據(jù):《擔保法》第17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第18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第19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及26條規(guī)定如果有擔保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也可以在起訴債務人時將擔保人一并起訴。
如何應訴財務糾紛,房屋買賣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嗎,房屋買賣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一般保證的擔保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財務糾紛起訴周期,主合同和擔保合同訴訟的管轄不同怎么辦,
主合同和擔保合同訴訟的管轄不同的處理方式是:
1、應當根據(jù)主合同來確定案件管轄;
2、對于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合同的糾紛,應由擔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主合同或者擔保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的,人民法院對約定仲裁條款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無管轄權。
債權人一并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的,應當根據(jù)主合同確定管轄法院。
債權人依法可以單獨起訴擔保人且僅起訴擔保人的,應當根據(jù)擔保合同確定管轄法院。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主合同或者擔保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的,人民法院對約定仲裁條款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無管轄權。
債權人一并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的,應當根據(jù)主合同確定管轄法院。
債權人依法可以單獨起訴擔保人且僅起訴擔保人的,應當根據(jù)擔保合同確定管轄法院。
財務糾紛怎么起訴,一人公司怎么做賬,一人公司做賬應當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chǎn)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chǎn)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二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chǎn)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chǎn)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案例,公司偷稅漏稅財務負責人是什么樣的責任,公司偷稅漏稅財務負責人如果知情并參與了的,一般是連帶責任。如果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fā)票的行為,那么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處罰。作為公司的直接負責人,要承擔主要法律責任,而財務負責人由于自身的崗位,要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法律連帶責任,連帶擔保和一般擔保怎么區(qū)分,連帶擔保和一般擔保的區(qū)分方法:一般擔保的擔保人只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時,有代為履行的義務;連帶責任擔保中的擔保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責任人,債權人在保證范圍內,既可以向債務人求償,也可以向擔保人求償。法律依據(jù):根據(j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最高法擔保糾紛案例,債務人還沒還錢擔保人能拒絕履行擔保嗎,債務人沒還錢,擔保人是否有權拒絕履行擔保,這會因擔保人的保證方式而異。通常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jù)證明債務人的財產(chǎn)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guī)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財務糾紛的起訴費用,反擔保該實現(xiàn)方式是什么,反擔保實現(xiàn)可以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實現(xiàn)。反擔保成立須具備要件: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財務糾紛多少錢可以起訴,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擔保人將承擔什么責任,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時,如果擔保責任的條件成就,那么擔保人需要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jù)證明債務人的財產(chǎn)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guī)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之間連帶責任,擔保有哪些方式,擔保的方式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也可以分為物的擔保和人的擔保。當事人可以在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進行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jù):根據(jù)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xiàn)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以上消息來自互聯(lián)網(wǎng),本網(wǎng)不對以上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Copyright @ 2016-2022 || 河南幫幫辦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國家信息產(chǎn)業(yè)部備案: 豫ICP備19006613號